这几年,居民理财渠道日益丰富,除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传统金融机构ob真人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越来越多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公司走近百姓。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实体经济对资金“饥渴”未解,民间融资活跃,一些理财机构所声称的“高收益”似乎有了特别可信的来源;股市回暖财富效应扩散,也让许多人相信,“钱生钱”“一夜暴富”并非难事。
“他们公司的新闻有好几次都上了我们市的晚报,知名度很高,好多同事都把钱放到里边去了。”河北省某商城售货员李女士说,同事向她推荐这家公司的理财产品时,说它是当地为数不多的有“融资证”的机构,而且企业法人还是市人大代表,所以她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
据李女士介绍,当初该担保公司承诺的投资收益是:存10万元,月息1500元。“存得越多利息越高,收益这么高,而且短时间就能兑现,到哪里去找?”李女士觉得钱存在银行不划算,不如“贷”出去。“逢年过节还发礼物或超市购物券,让人觉得这公司挺有实力的。”李女士说,她文化水平有限,担保公司派出的理财经理讲的那些“投资项目”“运营机制”她听不太懂,可看到同事们都往里投钱,连商城经理也存了50多万元进去,她觉得肯定没啥问题。
说好三个月开始付息,可时间过去一年多了,利息一分钱没有,连本金都拿不回来。该担保公司老板目前仍然处于失联状态。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长表示,该案属于非法集资,案件正在侦破中。尽管公安局已经来取证调查过,李女士仍然不敢相信自己被人骗了。
像李女士这样“中招”的人并不少。近期有媒体报道,广州某保险公司前职员黄某谎称持有上市保险公司的内部股,承诺不管大市涨跌都能有稳定收益,通过虚构保险公司理财产品并承诺高回报实施诈骗,骗得资金280多万元,用于自己炒股、炒期货。
与黄某一样,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大公司、大机构的信赖实施诈骗的事件不胜枚举。近日,杭州一家银行爆出“储户存款失踪”事件,一名前银行职员假冒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以高息为诱惑,骗走100多名储户超过亿元巨额存款。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为恶劣的传销式理财诈骗。比如,近期被曝光的太平洋直购网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的平台,打着网络直购、馈赠互助的旗号,引诱加入者缴纳费用取得会员资格,再引导他们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会员,看似全新的创富模式,实则典型的传销吸金陷阱。
据了解,除了染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传统金融业务,不法分子已将魔爪伸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如信托理财产品、保理融资、政策性农业保险、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表示,个人投资者购买金融理财产品,要结合自身财务情况,综合考虑产品发行机构的资质、规模、信誉、管理水平和过往业绩,审慎选择合适对象,同时须警惕金融诈骗。
“事先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非常重要。”杨驰说ob真人,任何金融投资产品都有风险ob真人,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理财新闻。高风险投资一般适合年轻人、高收入者和具有丰富金融理财经验的人。一般不建议老年人、低收入者和刚刚开始金融投资的人进行高风险投资。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和服务前,都会按照规定对客户的风险属性进行评估,以避免不当销售。按照“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必须对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清楚地认知、理解并接受,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此外投资者还应考虑自身的财务情况。杨驰表示,投资者应该在保留一定存款的前提下开展金融投资,不能因为投资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开支。“如果近期没有用钱的需要,可以进行期限较长的投资,以获取更高的收益。否则,建议考虑国债、基金等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在需要用钱的时候方便变现。”
“目前金融诈骗现象频繁出现,大家应保持警惕。”杨驰说,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例,投资者应在银行柜台签署正式的理财协议,由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不管是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还是正式代理销售的基金、保险、信托等第三方金融产品,都可以通过该银行的官方网站和客服电话进行查询、核实。
杨驰强调,在正规的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银行不会要求客户将理财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也不可能在第三方场所签约或者由第三方人员签约,更不会提出代为保管银行卡、存折、U盾,绑定他人手机号码,代为设定密码等不合理要求,“一旦对方索要这些东西,您可以毫不犹豫地报警”。
投资者陷入理财陷阱的事件屡屡发生,受骗者遍布各行各业、各个年龄段,其中一些人还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比较好的教育背景,金融骗局也并非全无破绽,为什么仍有那么多人上当受骗?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常务副主任荆林波ob真人认为,一方面,我国普通大众的金融知识相对比较匮乏,对于理财产品了解较少,这是一些骗局能得逞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个别人存在着急功近利、一夜暴富的心理,这是容易上当的主观原因。“越是急切,越会丧失理性ob真人。给骗子留下可乘之机,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财富都是一点一滴创造出来的,哪有那么多的‘暴富神话’?一定要放平心态。”荆林波认为,目前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已经比较高,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不会有特别“突兀”的资金价格。一两个月收益20%的承诺,即使不是骗局,也要小心被卷入资金链容易断裂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活动中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不少投资者追求赚快钱、赚大钱,但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忽视高回报背后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轻信诈骗者巧舌如簧的推销,却忽视对其资质条件、真实身份与诚信记录的调查。“骗子们往往利用‘熟人社会’的人脉关系获取信任,营造骗局。”刘俊海提醒消费者:小心被“杀熟”。
“在金融监管方面,我们仍然有一些制度缺陷。”刘俊海认为,现实生活中,司法机关介入的案件往往是在投资者损害形成,而且诈骗者早已逃之夭夭或者虽然未有逃逸但明显缺乏赔付能力之后。这意味着,预先的登记注册、信息披露及事中监管机制均存在漏洞。打击理财诈骗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组织专项打击行动,更要查缺补漏,建立检测、识别、控制与打击诈骗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防堵金融诈骗。刘俊海建议,立法机关应制定专门的《委托理财法》,以规范理财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当受骗了怎么办?“一旦发现钱可能要不回来了,就别再轻信对方各种拖延的承诺,拖得越久损失越大。”刘俊海表示,投资受害者可以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与索赔权等一系列权利,对欺诈者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理财诈骗的案件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理财诈骗的犯罪行为。
“各金融机构也要加大力度正面宣传自己的产品,防止诈骗者的假冒ob真人伪劣行为,教育普通投资者合理选择理财产品,提高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荆林波说,一些骗子利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开展“业务”,对此要追究金融机构管理不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