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购买100万元理财产品,质疑遭虚假宣传 理财经理称“未作收益承诺”
一年前,2022年1月,四川乐山的徐先生在某银行乐山分行购买了100万元的理财产品。如今ob真人,60多岁的徐先生称,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还不到当初宣传的两成,质疑银行工作人员虚假宣传。
“我没有作过任何的收益承诺。”对于徐先生的质疑,为其办理业务的银行理财客户经理唐女士表示,这款产品属于低风险,这一年行情不好,能有收益已经算不错了。不过,该理财产品合同显示评级结果为中等风险。对此,该银行乐山分行称没有权限接受记者采访。
在为自己的房屋质量问题奔波多年之后,年过六旬的徐先生终于获得了一笔赔偿,他决定拿出100万元先存银行,挣点收益来装修新买的房子。
“之前听别人说银行有一种年利率5%左右的存款,但过来咨询后发现已经没有了。”徐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于是银行理财经理给他推荐了三款理财产品,“说年化收益分别是4%、7.2%、7.5%,我准备选中间的,她说买100万,一年7万应该没问题。”
徐先生说他不怎么识字,对智能手机操作也很陌生,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当时都是理财客户经理帮他在手机上操作,自己只是输入密码。
不过,没过多久,徐先生发现这款理财产品出现了亏损,理财客户经理安慰他,称后面会涨的。直到2022年中秋节前后,这款产品的收益大概有2.5万元,徐先生已经失去信心准备赎回,但被告知至少要满1年,“她还说年底4万元肯定没问题。”
1月9日,离最近赎回日仅剩2天,徐先生购买的这款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2500余元,他认为远未达到当初宣传的收益7万元,也未达到之后说的4万元,就是存定期也不止这点利息,“差太远了,银行纯粹就是虚假宣传,欺骗我购买了这款产品。”
1月9日下午,徐先生来到该银行乐山分行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对于他的质疑,为其办理业务的理财客户经理唐女士称,这款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可能有那么高,而且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也不等于实际收益。
在双方沟通中理财新闻,唐女士表示,因为受2022年初俄乌冲突、年底债券市场调整等影响,很多理财产品都受到了影响,徐先生购买的这款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能有收益已经算不错了,其他很多理财产品都是亏损的。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理财客户经理,唐女士强调,在为客户介绍产品时,她是不可能作出任何承诺收益的。同时,她也否认了代徐先生操作手机,称她只是会提示客户如何进行操作。徐先生提出,能否查看办理业务时的监控视频,对方说监控视频只保存半年。
徐先生称,对自己来说,未达到宣传的预期收益即是亏损,希望银行能承担一部分责任,弥补自己的损失。但唐女士表示这没办法,并劝徐先生到期后先尽快赎回。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徐先生购买的为XX理财博享鑫荣日开1号(365天持有期)理财产品,产品类型是混合类ob真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合同显示,该银行理财内部评级该产品为中等风险(R3),并非唐女士所说的低风险。对此,唐女士表示,他们把R3及以下的都称为低风险。
对于徐先生提出的疑问,该银行乐山分行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没有权限接受采访。
根据银保监会出台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不得虚假宣传、片面或者不当宣传,不得预测理财产品的投资业绩或者出具、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最好能够保留相关的数据和录音录像等材料,记录并保留销售人员对投资者的承诺,后期如果出现了投资损失或者与销售人员的承诺不一致,可以拿这些证据向银行和监管部门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