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法院:走ob真人进“非遗”司法保护的“春天”
发布时间:2023-03-08
 “通过听了法官的讲授,我了解到了绣品作者对于自己制作的绣品底稿、针法、商标、彝绣制品享有知识产权。同时,我们也是劳动者媒体报道,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今后我将会用好法律维护权益,并将彝绣这一传统文化继续发扬光大。”牟定县青年彝族刺绣协会会长ob真人、绣娘金瑞瑞在聆听楚雄法院法官对保护彝绣的相关法律知识授课后这样谈道。  2023年2月23日,一场充满春天气息的普法课堂在云南牟定展开而来。楚雄州

  “通过听了法官的讲授,我了解到了绣品作者对于自己制作的绣品底稿、针法、商标、彝绣制品享有知识产权。同时,我们也是劳动者媒体报道,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今后我将会用好法律维护权益,并将彝绣这一传统文化继续发扬光大。”牟定县青年彝族刺绣协会会长ob真人、绣娘金瑞瑞在聆听楚雄法院法官对保护彝绣的相关法律知识授课后这样谈道。

  2023年2月23日,一场充满春天气息的普法课堂在云南牟定展开而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与牟定县人民法院到牟定县彝族刺绣协会开展了主题为“走进彝绣司法保护的春天”的普法活动。

  法官们针对绣品底稿、针法、商标、彝绣制品等如何保护,彝绣经营如何做到合法合规,彝绣经营过程中如绣品保存、运输、买卖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如何防范化解,绣娘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讲授。

  彝绣是楚雄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一颗璀璨的明珠ob真人,也是中华优秀传ob真人统文化的重要瑰宝之一,已经成为楚雄彝族人民独特的文化符号和记忆。楚雄州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丰富多彩,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2项、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5项和县(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80项。此次活动是楚雄两级法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重要抓手,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好司法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楚雄州两级法院把“非遗”司法保护工作纳入了重点工作项目。楚雄中院已积极与州级相关单位开展联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ob真人保护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绿色通道”的建设与完善,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提升审判质效。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解读让每一次庭审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法治公开课”。

  彝族药“某咳喘颗粒”经相关部门授予专利权。某制药有限公司与该彝医药专利权人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生产销售“咳喘颗粒”,同时进行与之相配套的研究、研发、注册,并于每一个生产年度支付彝医药专利权人15万元知识产权费用。合同签订后,制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原告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直到合同期限届满,仍持续生产、销售“某咳喘颗粒”而未支付费用。该专利权人诉至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本着尊重、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权益的理念,依法判决制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专利权人知识产权使用费及违约金等诉讼请求。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楚雄州两级法院持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解员与法治宣传员的培育力度,发挥好“法官工作室”作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劳动者、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全力建好“非遗”司法保护的“第一站”。过去一年,全州两级法院建立完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244个,设立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工作室79个、乡镇诉调对接工作室98个,妥善审理涉休闲农业ob真人、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涉农纠纷460件,审结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031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860.61万元。

  接下来,楚雄法院将不断创新ob真人司法举措,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更强担当服务好大局发展,为守住民族“根”与“魂”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