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聚焦深港合作、头部机构、降本增效,围绕打造前海涉税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涉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深港澳涉税服务业合作、建设国际化涉税服务专业队伍、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共提出16条具体措施,旨在促进深港涉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前海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
据了解,目前全国7家深港、深澳联营税务师事务所均已落户前海。作为全国唯一深港(澳)联营税务师事务落户地,此次《征求意见稿》加大力度支持深港(澳)涉税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并吸引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前海涉税服务机构实际开展业务,降低机构聘用港澳人士的成本。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明确,由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与内地税务师事务所合作设立的深港(澳)联营税务师事务所,或由其担任合伙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的,将给予机构一次性经营贡献支持100万元。此类内地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全国100强的,支持150万元。
同时,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担任深港(澳)联营税务师事务所股东或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每人一次性支持20万元,每家机构支持不超过3人。
为鼓励引进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征求意见稿》提出,前海涉税服务机构聘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且在前海全职工作的,按3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支持,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所聘用的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按其在前海涉税服务机构年度薪金收入的2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ob真人过3年。
数据显示,2020年度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实现收入合计161.77亿元ob真人,占全行业收入267.63亿元的60.45%;2021年度全国百强的105家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约为664.53亿元,占全行业收入1282.89亿元的51.8%。
为进一步吸引头部机构落户前海,《征求意见稿》对其落户及经营发展给予多维度支持。例如,全国20强媒体报道、100强涉税服务机构迁入前海的,分别给予落户支持200万元、100万元;设立分所的,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
在购置办公用房方面,全国100强涉税服务机构可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支持,最高支持3000万元,支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
此外,为支持涉税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前海涉税服务机构近三年首次成为全国20强、50强、100强的,将分别一次性支持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首次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为4A及以上级别的税务师事务所,一次性支持30万元;首次进入深圳市营业收入前30名的前海涉税服务机构,一次性支持10万元。
除引进头部机构外,行业协会也成为《征求意见稿》关注的重点,港澳涉税服务业行业协会在前海设立机构的,拟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落户支持。对特别重大的涉税服务机构,以及重点引进的国家级涉税服务业行业协会,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在降本增效方面,前海拟通过支持政策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发力,通过落户支持、用人支持、办公用房租购支持等方面降低机构运营成本。
除全国20强、100强另有规定外,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涉税服务机构,将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3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时,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500万元,资金同样分三年平均发放。
根据涉税服务机构入驻前海ob真人涉税服务业集聚区的时间,前海还将按照2022年60元/平方米/月ob真人、2023年40元/平方米/月、2024年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支持,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500万元ob真人,最多支持三个年度。
此外,前海涉税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还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前海实际经营不少于两年,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少于10%的,按照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5%ob真人予以经营贡献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前海涉税服务机构“以商引商”。涉税服务机构引进前海AAAA类、AAA类、AA类、A类企业的,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30万元/家、20万元/家、10万元/家、3万元/家的一次性支持。
所引进企业落地后两年内,年度利润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可按引进企业年均利润总额的5‰,给予涉税服务机构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